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实践》专刊 作者:徐显明
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论述深刻,就其主要方面来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理论精髓,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并系统阐述的“十一个坚持”。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既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深化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要坚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实践证明,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迈向良法善治。
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要在共同推进、一体建设基础上,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发挥其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协调均衡发展。
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总体实现有法可依,执法司法工作积极推进,全民法治素养不断提高,但全面依法治国仍然面临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要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各环节法治工作相互贯通、相互促进、形成合力。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中美之间的博弈越来越表现为规则和制度之争。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要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要增强涉外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能力。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出改革方案,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专门队伍建设好,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对法治专门队伍的管理必须坚持更严标准、更高要求。法律服务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人才保障。
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党的领导能不能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得到具体落实,领导干部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
“十一个坚持”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根本目的、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和重要保障。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坚定理想信念、鲜明政治导向、深远战略思维、强烈历史担当、真挚为民情怀、科学思维方法,更好地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作者系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